如果患者的胆红素水平超出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水平超出正常范围上限5倍,建议停止服用甲磺酸
伊马替尼,直至上述指标分别低于正常范围上限的1.5倍或2.5倍。将来,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可以减少并持续进行。成人每日剂量应由400毫克降至300毫克,或由600毫克降至400毫克;儿童和青少年从260毫克/平方米降至200毫克/平方米,或从340毫克/平方米降至260毫克/平方米。肝功能衰竭患者的剂量:肝功能障碍患者的血浆甲磺酸伊马替尼浓度可能会增加。由于目前尚无关于肝功能障碍患者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临床数据,因此无法建议调整剂量。
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谨慎使用伊马替尼。肾功能衰竭及老年患者用药剂量:肌酐清除率随年龄增长而降低,但年龄对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影响。由于尚未对肾损害患者进行临床试验,因此不可能建议调整剂量。注:具体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,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。以上建议仅供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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