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推荐剂量引起的TLS风险的剂量调整当血液化学变化或症状表明可能发生TLS时,应停止下一剂量。如果在最后一次给药后24 ~ 48小时内缓解,可恢复相同剂量继续治疗。任何血液化学变化需要超过48小时才能缓解,应减少剂量以恢复治疗。急性肾功能衰竭、心律失常或猝死和癫痫等TLS症状应在治疗和康复后减少。
2、首次调整无毒不良反应剂量3或4级无毒不良反应引起的血液,可中断用药,待恢复到1级或基线水平时,可继续以相同剂量治疗;第二次和第二次发生时,应暂停治疗。当不良反应减弱或消失后,应按照减少剂量的指导原则减少剂量,或根据医生的判断大幅度减少剂量。
3.血液学毒性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: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首次伴有感染或发热,或除淋巴细胞减少症以外的4级血液学毒性应停止。临床试验表明,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(G-CSF)可用于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引起的感染。一旦不良反应降低到1级或基线水平,可以用相同的剂量恢复治疗:第二次和第三次,应停止用药,并应考虑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。不良反应缓解后,应根据减少剂量的指导原则减少用药量,或根据医生的判断大幅度减少用药量。如果有必要在两周内将剂量降至100mg·d-1,则应停止使用威托克。
4.服用CYP3A和P-gp抑制剂时的剂量调整应开始用药和剂量增加期。应避免与强CYP3A抑制剂一起服用,这将增加惠特克的接触量,并导致TLS风险。剂量增加期间服用强CYP3A抑制剂后,应服用强CYP3A抑制剂,惠特克的日剂量应减少至少75%。避免与中度CYP3A抑制剂或P-gp抑制剂一起服用。可以考虑其他治疗方法。如果必须一起服用,惠特克的每日剂量应减少50%,并且应密切监测毒性反应。
5.剂量调整的指导原则:停药剂量调整为400mg·d-1,再服药剂量调整为300mg·d-1;300毫克d-1至200毫克d-1;200毫克d-1至100毫克d-1;100毫克d-1至50毫克d-1;50毫克d-1至20毫克d-1;20毫克d-1改为10毫克d-1。在剂量增加期间,应减少剂量1周以增加剂量。
6漏服剂量的处理应在8小时内漏服一剂。应尽快服用,并恢复正常的每日用药计划。如果超过8小时,不能服用,按正常时间表服用第二天的剂量。患者服药后呕吐,当天未再服用补充剂,第二天按正常时间服用。